生活科普馆

位置:首页 > 教育 > 

什么是死亡

教育3.4W

机体生命活动的不可逆的终止。伴随生物个体的死亡,一般都出现生物结构完整性的破坏,以致蛋白质、核酸等生物大分子解体。

什么是死亡

死亡的生物学概念

寿限和自然死亡

动物个体发育中,从幼年期进入成年期以后,随年龄的增加而逐渐衰退趋向死亡。各种动物的寿命都不能超过一定的年限,称为寿限。不同种的动物之间,寿限有很大的差别(见衰老)。一个种群的平均寿命一般短于种的寿限,个体之间的差别也很大。由此可见,种的寿限是由其遗传性决定的,而种群平均寿命和个体之间的差别则是受环境因素影响所致。

动物和人类由于衰老接近物种的寿限,而终其天年。这种自然死亡是机体的基本生命机能,经过长期耗损,自然衰竭的结果。这有别于因患病或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例如心脏、肝、肾等)遭受损伤而造成的非自然的先期死亡(病理死亡)。

个体死亡和种族进化

物种是生物进化的单元。生物通过种内个体的繁殖,以延续种族;同时又通过个体的衰老,死亡,保持种群结构的更新和数量上的平衡。由于生存竞争,适者繁殖,得以积累有利的变异,促进新种的形成。另一方面,又需要不适者的死亡,以限制繁殖过剩。个体的死亡和繁殖同是物种进化上不可缺少的环节。个体死亡了,而种族得以繁衍,滋生不息。所以,死亡应是生物进化的自然法则。没有死亡就不会有生命的更新,也不会有生命的进化。

死亡与物质循环的关系

从自然界物质循环看来,死亡使有机体转化为无机物;无机物又成为其他有机体不可缺少的养料。因此,死亡是自然界物质循环中的重要一环。例如,动物死亡之后,尸体被腐生细菌和真菌分解成无机物,成为植物生存的营养来源;反之,这些植物又成为某些动物赖以生存的食物。生物的死亡,促进了自然界的物质循环,保证了生物圈的生态平衡。

死亡的现象和客观标志

不同生物类型的自然死亡有不同的特点,这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在多细胞生物,体细胞随个体自然死亡而死灭了,生殖细胞却发育成新的世代。如此代代相传,生命的长河因而川流不息。大多数原生动物同多细胞生物的生殖细胞一样,在适当条件下似乎表现出无限的繁殖能力。当一个变形虫分裂为二时,旧个体虽不复存在,而它的全部生活物质却传给了子细胞。除非遇到外界恶劣环境影响而意外死亡,原生动物理论上就可以这样无限地繁殖下去。所以,有人认为在这一意义上原生动物具有潜在的“长生不老”的本领。

一些微小的低等动物,如轮虫(Rotifera)、线虫、缓步类(Tardigrada)等在极端恶劣的干旱条件下,会处于生命暂时停顿的状态──隐生态。这时机体含有的水分从正常80~90%,下降到0.05%,全部新陈代谢因而也停顿了。然而,这些生物可以在这种状态下持续几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当遇到水时,又可以复苏。对于这些处于生死边缘的生物,生和死确实同样难于判断。对于更低等的生命形式,例如病毒,生和死的概念更不同于一般的理解。当病毒存在于寄主细胞之外时,可以形成结晶,不显示任何生命活动;当进入寄主细胞之后,便能够繁殖,表现出生命的特征。以往认为新陈代谢是生命的基本特征,代谢终止了,死亡随即发生。这种经典的生死观在这里显然遇到困难。看来也许更适当的观点是生命的本质在于生命结构的完整性,只要这种结构完整性得以保持,它就活着,否则就死亡。

生物体的结构是多层次的系统,因而死亡也可以在不同结构层次上发生。除意外损伤引起的死亡外,高等动物的死亡并不是一种突发的事件,而是一种长期的渐进过程。首先从细胞开始,然后发展到组织、器官、系统,最后由于生命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整性遭受严重破坏,才导致整个机体的死亡。

(1)细胞和组织的死亡: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单位。个体的衰老和死亡也是从细胞开始的。

细胞死亡时出现核固缩,细胞结构成分迅速解体。这是由于细胞濒临死亡时,细胞内溶酶体释放出各种水解酶,引起自溶的结果。观察离体培养细胞发现,细胞因受伤而死亡的最初征兆是细胞核和细胞质蛋白质的减少。这说明细胞死亡可能是从蛋白质合成的障碍开始的。

组织受到病理损伤,引起细胞的死亡。但是,同一器官、组织中,不同种类的细胞或处于不同位置的细胞所受影响的程度可能不一样。如神经系统在缺氧条件下,海马区和小脑皮层的一部分细胞(如浦肯金氏细胞)最易受损,而延髓和脊髓的神经细胞则较不敏感。肝脏氯仿中毒时,越接近肝叶中央的细胞受损伤越大,而硫中毒却对肝叶周沿细胞影响较大。

细胞的死亡并不全是由于衰老或病理损伤的结果。在年轻的动物,甚至生长旺盛的胚胎内,细胞的死亡都可能按一定的时空程序发生。两栖类和昆虫的变态是最明显的例子。在幼虫变蛹的过程中,许多已分化的幼虫细胞死亡,提供成虫盘细胞发育为成体构造的养料。在这些情形下,细胞死亡在形态发生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能是受遗传控制的。

健康的成体动物的组织细胞也是处于不断衰老、死亡和更新的过程中。高等动物的细胞,除神经原外,血细胞、表皮和消化道上皮细胞都定期不断更新,一些细胞老死了,又由新产生的细胞补充。

过去曾有人认为高等动物离体培养的细胞,似乎能象原生动物一样“长生不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当然,确实有一些哺乳类细胞能在离体培养条件下,无限制地繁殖下去。但是它们实际上已是开始向肿瘤方向转化了的不正常的细胞。它们的核型往往不正常,当移植到同一纯系个体时可能长出肿瘤。正常的哺乳类细胞离体培养时,通常不超过50代,细胞生活力便减退而死亡。非常值得注意的,取自年轻动物的细胞要比取自老年动物的细胞在离体培养时可繁殖更多的代数。这提示哺乳类正常细胞的寿命似乎是受遗传限定的,无论在体内或体外细胞繁殖均不能超过一定的代数。

(2)个体的死亡:生物体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系统。机体特化程度越高,部分对整体的依赖程度越大。在高等动物,当要害器官(如大脑和心脏)停止功能活动时,无论其余部分如何健康,由于机体完整性已遭到严重破坏,都不可避免地趋向死亡。因此,对于高等动物,机体完整性的瓦解就意味着死亡。通常可以用大脑或心脏的停止功能活动作为标志。对于整体化程度低的生物,低等动物和植物,部分对整体的依赖程度低。当个体的大部分丧失时,从剩余的小部分仍可再生出一个新个体。

虽然所有多细胞生物终归都要死亡,但不一定都是老死的。多年生乔木,在整个生命期间,每年不断地增枝添叶,开花结实。如美洲芒果松树龄可高达4000余岁,仍然枝叶繁茂,生意盎然。虽然随着树龄的增长,生长速度有所减慢,它们似乎并未表现衰老,只是由于受到病虫害,风、雪、雷、电的摧残,才造成死亡。

大多数一年生植物总是一岁一枯荣。每当开花结实后就开始枯萎凋零。先是生长速度减慢以至停顿,大部分叶绿素从叶片内消失,呼吸率(分解代谢)升高,并出现许多衰老的形态学变化,终至死去。这一现象并不一定和环境的不利变化有必然的联系。当这些植物处于充足的阳光、水份和营养,以及温度适宜的良好环境下,衰老、死亡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因此,一年生植物的死亡似乎是遗传决定的。由遗传决定的死亡现象,也见于某些鱼类。海鳗和鲑鱼是著名的例子。当它们达到性成熟时,就开始生殖回游,从海洋进入河口,千里迢迢溯流而上,到达产卵场所。当雌、雄亲鱼产卵、授精,完成生殖后,便奄然逝去。

死亡的医学概念

个体的死亡是一个过程。在人类通常可以心脏或大脑停止功能活动,作为个体生命不可逆地走向死亡的标志。但是,此时身体其余的器官、组织还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活。如心搏停止后,呼吸道上皮细胞还能继续其纤毛运动;有些细胞可以继续存活达 120小时之久。在此期间器官和组织(如肾脏、胰岛等)移植到别的个体上还可以继续存活。这就为医学上器官、组织的异体移植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向医学和法律上提出了一个如何判断人的死亡的问题。

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

人的死亡必先引起呼吸和血液循环的停止。因此,可以将死亡分为两个阶段:即临床死亡(或称相对死亡)和这以后的生物学死亡(或称真死亡)。在临床死亡阶段,呼吸和心脏活动虽已停止,但组织细胞还没有停止生命活动,有时可以采用积极的急救方法,恢复机体的基本生命功能,即所谓的“起死回生”。根据国外文献记载,人临床死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7分钟,但在中国,已有数例临床死亡长达数十分钟的病人被抢救成功的报道。生物学死亡则指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已发生不可逆地终止,一般出现在个体细胞大量死去之时。

60年代以来,由于器官移植在临床上成功地得到日益广泛应用,常常需要从死者身上取下有关器官供移植使用。因此,真正的死亡究竟在什么时刻发生,在临床实践上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死亡的临床判断标志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以心跳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志。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打破了这种传统的观念。目前使心搏停止的病人复苏,已不是罕见的例子,而对大脑死亡的病人,至今仍束手无策。因此,从60年代末期以来,医学界就有人主张不以心搏和呼吸停止作为临床死亡的标志,而采用脑死亡作为生死的分界。其具体的征象是全身昏迷,反射消失,脑电图显示平波。

死亡的法律判断标志

西方社会十分重视死亡的法律判断。因为,器官移植需要确保器官的存活程度,同时又要确证该器官是从已经死亡的病人体内取得的。此外,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上,有时需要确定一对配偶死亡的孰先孰后,这对财产继承,保险或亲属的权益都有重要关系。所以,从法律上确定判断死亡的标志就十分必要了。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标准的国家。1968年哈佛医学院一个专门委员会第一次对脑死亡作了详细描述;1980年美国又制定了“统一的死亡确定法案”,从法律上把判断死亡的标准确定下来。除美国外,英、法、芬、意、澳等10余国也相继立法,承认脑死亡是宣布死亡的依据。

影响死亡的因素

影响死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概括说来有遗传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3个方面。遗传因素是造成生物死亡的内在因素,而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则是造成生物死亡和人的死亡的外在因素。

世界上的生物千千万,每一种生物各有其特定的寿限,这是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般说来,低等生物的寿限较短,而高等生物的寿限较长。各个物种将以不同的寿限特性遗传给后代,并且代代相传,形成了该种特定的寿限类型。而寿限是与死亡密切相关的,自然死亡就是生物活到种的特定寿限而死亡。因此,寿限的遗传性成为各种生物死亡的内在因素。

除内在因素之外,还有许多外界因素影响生物,使它们活不到种的特定寿限。例如,天灾的侵袭,疾病的传播,气候条件的突然改变等等都会影响到生物的寿命。在人类还要增加社会因素,例如精神因素影响寿命是众所周知的。大批的人口因战争而死去。这些天灾人祸常常使人夭折而不能终其天年。此外,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不平等的人剥削人的制度,劳动人民的贫困,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不高,文化不发达和环境污染等等都是影响人类寿命的重要的社会因素。

目前把研究与死亡有关的学科叫做死亡学。死亡学除了研究死亡的生物学和医学概念之外,还对人类在临死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进行研究。由此可见死亡学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包括生物学、医学、生理学、社会学、法律学及宗教学等方面。研究死亡学的目的,不仅要认识死亡的现象和规律,分析造成死亡的原因,更重要的还在于研究如何避免非自然死亡,控制或消除促进死亡的因素,使人类能延年益寿,并使生物界各种有益于人类的生物能活到它们的寿限,从而为人类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

标签: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