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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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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一年都会召开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

一个政权的建立,必然需要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近代以来,围绕走什么道路、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中国各阶级、各阶层和怀揣救国梦想的仁人志士,提出了种种主张,进行了各种尝试。

从太平天国到戊戌变法再到辛亥革命,借鉴他国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最终都是昙花一现。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尝试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抗日战争期间,基于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特别是边区参议会制度,开始形成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

抗日战争结束后,解放区的政权组织形式开始由参议会向人民代表会议过渡。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

60多年来特别是最近40余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诞生于各种政治设计的比选,实践于数十年来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进程之中,这种政治设计和实践,是我们制度自信的根本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