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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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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规模: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97人,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902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02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3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46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学制及学习形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报考条件: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报名及考试:报名程序: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网上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3年9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

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初试初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我校基础医学、医学技术、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

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学学术学位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中医综合。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口腔综合。

我校中药学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12中药学综合。

复试及调剂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的合同交至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