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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超龄子女

香港超龄子女

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人。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将另行公布。

1、你符合第一批的条件吗?符合的话现在就可以去申请了,一般三到六个月就会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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