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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补贴如何做账务处理

生活2.64W

属于员工补贴,应当并入工资发放,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工资;贷:银行存款。属于办公产生的交通费,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交通费;举例:客户来公司考察,给客户报销的交通费XX元,住宿费XX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XX元;贷:库存现金XX元。

交通费补贴如何做账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5]183号及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单位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补贴、补助,应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人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发放的交通补贴费在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应归属到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但在个人所得税上应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       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