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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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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单位缴费额=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额=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核定,工资高于上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社平工资的300%核定为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60%核定为缴费基数。

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比例:企业:0.5%个人:0.5%缴费方式:个人部分+单位部分单位及职工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为扣缴。

缴费日期: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失业保险费,年度决算应缴未缴的失业保险费应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次月10日前缴纳。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流程: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

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