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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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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铜梁区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铜梁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领取征地拆迁货币安置款满5年,且无住房的人员;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复垦的农转城无住房人员;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梁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铜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铜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铜梁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铜梁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在铜梁区内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

铜梁公租房申请条件

注: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标签:铜梁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