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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存量房出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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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1、《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2、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注意:《方案》出台后购买了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如果盘活为租赁住房,不能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长沙存量房出租政策

1、合理释放改善性需求。

按照长沙市现行政策,在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不得再新购住房。根据“长沙方案”,以家庭为单位可将其中一套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作为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这样就可腾挪出一个购房资格,有利于促进住房改善需求的释放。此举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向新房市场传递购买力,有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2、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方案》推出后,将有更多租赁住房可供租房者选择,同时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能够为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租赁房源。对于稳定市场租金,改善租赁关系,提升租房者的居住体验等都将有重要意义。长沙市提出,将在“十四五”时期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相信以该政策出台筹集的租赁房源将有大量成为重点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从长远看,更好解决广大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有助于提升城市吸引力,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3、有利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长沙方案”选择2家企业作为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将盘活的存量房作为租赁房源进行统一登记、整体管理,可以提升管理效率。出租人需要与试点企业签订有关协议,并纳入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将有利于承租人和出租人权益得到良好保障,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4、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住房租赁的积极性。“长沙方案”为地方政府筹集租赁房源和企业参与住房租赁运营开辟新路径。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过程中,企业的参与必不可少。发展住房租赁往往前期投入大,成本回收周期长,想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须完善体制机制,给予积极支持。该方案在企业参与住房租赁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