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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摇号买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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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4、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

合肥摇号买房政策

1、首先业主需要知道通报情况。通报由执行单位公布通知新闻媒体选择房屋的相关事项,包括选择房屋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择房屋地点,并且通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2、其次是了解房屋的全部情况。为了让购房者最大程度地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方向等具体条件,建设单位必须在房源所在地,贴张小区总平面图(标明分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并指定专人接受购房者的咨询。

3、摇号委托他人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果购房者因任何原因不能参加的话,其配偶或亲属可代表购房者选房,在选房时,应携带购房者身份证(如果购房者不能提供身份证,可以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证明)、购房者签发的授权书和原件《准购证》。

1、假设该房企旗下有个项目300套房要开盘,如果能确定买上房子,购房者一定要摇在300号以内,如果想买上其中好户型好楼层的房子,那么在200号甚至100号以内。

2、对于摇号排序,除生成与房源数量对应的名单外,还须生成房源数额30%的候补名单。摇号完成后,购房人依照排序名单依次选房,并当场签订认购书。如部分放弃选房或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而空出的房源,应依照候补名单按序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