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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几个

生活1.76W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几个的答案是:五个

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几个

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联合国会员国现有193个:亚洲39个,非洲54个,东欧及独联体国家28个,西欧23个,拉丁美洲33个,北美、大洋洲16个,包括了所有得到国际承认的主权国家。设有2个观察员国(梵蒂冈和巴勒斯坦),此外还邀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实体参与联合国事务。

联合国总部在美国纽约,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黎巴嫩贝鲁特、智利圣地亚哥设有办事处。联合国工作语言有6种:中文、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联合国首席行政长官是联合国秘书长,现由安东尼奥·古特雷斯担任。

“联合国”这一名称是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设想出来的。该名称于1942年1月1日发布《联合国宣言》时首次使用。时值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期间,当时26个国家派出的代表承诺其政府将继续共同对轴心国作战。

最初,有关国家为了在具体事务上开展合作而成立国际组织。例如,186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后改称 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则成立于1874年。如今,这两个组织都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1899年,第一次国际和平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制订旨在和平解决危机和防止战争的文件及编撰战争规则。会上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并依据该公约成立了常设仲裁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于1902年开始工作。

联合国的前身是 “国际联盟”。该组织是在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情况类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构想出来的。“国际联盟”是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同样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国际联盟的一个附属机构。由于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际联盟随后停止了其一切活动。

1945年4月25日-6月26日,来自50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 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起草《联合国宪章》。代表们在中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四国代表于1944年8月-10月在美国顿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基础上进行了讨论。1945年6月26日,50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当时波兰没有派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但后来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因而成为联合国51个创始会员国之一。

在中国、法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以及大多数其他签字国批准《联合国宪章》之后,联合国组织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从此,10月24日成为每年都要庆祝的联合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