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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描写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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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

这篇赞文见于小说第三回,是在贾宝玉和林黛玉初次会面时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第一印象。此文并没有对林黛玉的容貌作细致描写,却体现出她弱不禁风的娇态和超凡脱俗的气质。全文展现给读者的是一个容貌、才华过人的少女形象。

林黛玉,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正册双首之一,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转世,荣府幺女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母亲贾敏是贾代善和贾母四个女儿里最小的女儿。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恋人、知己,贾府通称林姑娘。她生得容貌清丽,兼有诗才,是古代文学作品中极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从小聪明清秀,父母对她爱如珍宝。5岁上学,6、7岁母亲早亡,10岁师从贾雨村启蒙。外祖母贾史氏疼爱幺女贾敏,爱屋及乌疼爱黛玉,10岁接到身边抚养教育,寝食起居,一如嫡孙贾宝玉。与11岁的贾宝玉同住同吃,吃穿用度都是贾母打点,自视地位在三春之上,实则只是隔一代近亲,因被王夫人的仆人最后一个送宫花而很不愉快。11岁时又死了父亲,从此常住贾府,养成了孤标傲世的性格。12岁时,贾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作诗直抒性灵。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脂砚斋说“二玉近中远”“实远之至”。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林黛玉迷人的诗人气质,同时又定下了悲剧基调。林黛玉与薛宝钗在太虚幻境才女榜上并列第一,二人既存在人性上的德才之争,婚姻上的金木之争,又因同属正邪两赋的禀性而惺惺相惜。林黛玉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

十岁时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秉绝代姿容,具稀世俊美,诗云“颦儿才貌世应稀”。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描写的是谁

林黛玉的家庭出身,在《红楼梦》第二回有所介绍。其祖上是原本“只封袭三世”的列侯,后加恩增袭一代,至林黛玉的祖父止。从历史原型上看,列侯是秦朝至陈朝存在的爵位,秦汉时为二十等爵之最高级,其中西汉一般为县侯,东汉又有乡侯、亭侯;三国南朝时,则为对受封诸侯之泛称,自亭侯至王公均可称之。而如果根据清朝降等袭爵的制度,只能封袭三代的,理论上为骑都尉。

小说中的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林黛玉之父林如海只有几门堂族。但从另一方面讲,林家“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

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为前科之探花(“前科”指的是前一科,而不是以前的任意一科,再往前的会写作某某科,如贾敬是乙卯科进士,而不是前科),升任兰台寺大夫一月有余后调任至扬州任巡盐御史。娶妻贾敏〈即贾母之女〉,生有一女林黛玉,黛玉五岁时,林如海年已四十,膝下无子(幼子三岁时早夭)请贾雨村教她读书。黛玉六岁时,贾敏一病而亡,林如海将黛玉送到岳母贾母处生活。后林如海也在扬州身染重病而亡,丧事由贾琏帮忙操办。

母亲贾敏为贾代善与贾母四个女儿中最小的女儿。贾母非常宠爱幺女贾敏,所以贾敏的婚姻并非政治联姻。在贾敏婚事的选择上,贾代善和贾母选择了贾敏的个人幸福,而不是贾府的家族利益,故将贾敏下嫁给了学识渊博且人品修养出众的林如海。贾府将最小的女儿许配给林如海,看中的是林如海的品性和才华,而不是林家的家世门第,贾敏没有被父母当做政治联姻的工具嫁入权贵之家,而是下嫁给了门第不高,人丁稀薄,但具有书香之气的林家。家族兴盛之时,贾府在婚姻上考虑的是儿女幸福,不需要靠亲家威势帮衬,因此贾敏嫁给了林如海。家族衰败之时,贾府需要靠联姻结交权贵以得到支持,因此宁可牺牲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幸福,也要为家族前程考虑而选择金玉良缘的政治联姻。

林黛玉的家境,存在不同说法。最早提出黛玉家产问题的是清人涂瀛,他依据《红楼梦》第七十二回中贾琏所说的“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一句(此句存在异文),提出林黛玉原应有其父林如海的数百万遗产,但为贾家侵吞。当代学者刘心武也认为,巡盐御史属于肥差,林如海当有巨额遗产,但黛玉未得到父亲的巨额遗产,则是因为贾琏和王熙凤从中侵吞。陈大康根据书中对林黛玉月钱来源等的描写,推测林如海留下的家产流入了贾府,除用于拨给黛玉生活所需外,还可能被用于了大观园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