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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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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预告登记是指新房在交易时,当事人可在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来限制债务人再次处置该财产的一项保护措施。这项措施有效的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保障,防止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子再次进行出售或抵押,防止在未经得产权人同意时私自使用房子的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签订产权预告登记后,在未经得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时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应,并且目前产权预告登记已成为民法中重要法权制度。

产权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1、根据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房屋产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标签:产权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