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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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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三个原则

网络道德三个原则是:全民原则、兼容原则和互惠原则。全民原则: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

兼容原则: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

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往障碍。

互惠原则: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她)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

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和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

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

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

标签: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