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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属于产品质量法调节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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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问题并不是产品质量法调节的范围,商品房质量出现问题的,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针对有关房屋质量纠纷,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质量问题,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房质量属于产品质量法调节范围吗

购房者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这种情形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房屋质量纠纷,购房者可以先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到相关部门,例如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进行投诉。此外,对购房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这是解决纠纷比较稳妥和有效的方法。

(1)签好质量条款:如今购房者购买的大多是期房,签合同时房屋还未造好。

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若合同里没有约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购房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签合同时购房者就应对房屋质量留个心眼。

(2)保留验房手续: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时,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查看自己所购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开发商还应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保证书规定了房屋各部位的具体保修范围和时间,是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的书面文件。若购房者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要求开发商对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

如果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3)注意保留相关凭证的证据:购房者实际入住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分析该质量问题的性质,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装修造成的问题。

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应向开发商要求维修,尽量用书面方式提出,并让开发商盖章确认。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维修,购房者可请他人进行维修,此时购房者要保管好发票和相关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