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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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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去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开业许可证明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1、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提交申请

(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卖方开户存折。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