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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生活2.85W

办理条件: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费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办理材料:五险统一参保登记。

重庆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申请材料(提供给公司经办人即可)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办理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即可。

办理地点:公司税务机关地的社保局。

办理费用:不收费失业金办理指南:办理对象: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人员。所需资料: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银行卡享受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80%。

享受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