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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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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对冲还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

2、提前部分还款: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正常还款满12期后,允许借款人每年申请一次不小于5万元的还款金额,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

3、提前结清: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怎么用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开具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到缴存地管理机构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及6个月以上的《缴存提取明细》。

3.贷款受理。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递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6个月以上的《缴存提取明细》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及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的资料,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异地缴存信息、贷款资料进行核验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

4.贷款办理。公积金中心按贷款流程规定履行贷款审核审批及发放手续。同时,将结果反馈缴存职工和缴存地管理机构,缴存地管理机构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审批未通过的,由公积金中心通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对其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