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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条件

生活1.75W

根据渝公户[2005]55号重庆市公安局关于社会单位集体户实行居民化管理的通知,父母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孩子是可以单独立户的(集体户口)。具体规定如下: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居民户口簿》。

在渝各高等院校、中专、技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管理暂不纳入此范围,仍以共同立户的形式进行管理。

重庆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条件

孩子落户办理地点:到其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集体户)。孩子落户材料:随母入户:《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房管证》《计划生育证明》随父入户:《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性质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住房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如:《重庆市生育服务证》),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仍应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