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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

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分为哪两个课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英语、计算机按原规定执行,不列入登记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共科目主要是为了开阔思路和拓展视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使专业技术人员能跳出专业限制,更加全面的看问题。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世界经济社会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实践领域不断发展,研究范畴也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入,特别是终身教育思想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对继续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认识和实践,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也有了重大发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教育。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的综合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应按照专业管理分工,遵循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组织制定各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指导省直、市、县(区)政府业务部门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下达全省继续教育公共知识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内容,由省、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公共必修科目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数的1/3。

继续教育学院考几门

2门。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标签:专业科目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