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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生活2.77W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的或4800的定额扣除;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的部分,可在每年6万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4、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到1500的定额扣除;

6、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的扣除额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扣除的期限最超不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