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科普馆

位置:首页 > 生活 > 

快递货物丢失该谁负责

生活8.07K

快递货物丢失该谁负责的答案是:如果是在签收前,所有责任归快递公司负责

快递货物丢失该谁负责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货物丢失的赔偿按照有保价的按照保价赔偿,无保价的按照三倍邮费赔偿。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快递服务合同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类似于运输合同,是寄件人与快递企业之间缔结的,以快递企业将寄件人所交付的物品快速给特定收件人为内容的合同。

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四百七十八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标签:快递 货物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