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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怎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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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怎么贷款的答案是: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凭证;初审还要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时,申请人应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审核时,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初审材料

个人公积金怎么贷款

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凭证等材料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收到贷款资料以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会计算用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后用户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最后银行会按照合同的约定放款。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否则用户提交贷款申请后,将无法通过审核。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初审材料到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非成套住宅、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比例、额度及年限均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标签:公积金 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