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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什么

生活1.96W

1、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并已超过保修期。

2、该物业区域已开立维修资金帐户,且账户内有余额。余额不足或列支范围内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已明确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或补足方案并承诺实施到位。

3、满足以上使用条件,且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应急维修除外),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

2、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维修方案、工程预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编制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征求相关受益业主意见,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

3、申请人持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表等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准予使用通知书;

5、申请人取得准予使用通知书后,按照已申报的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维修资金结算手续;

6、对符合维修资金划转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维修资金划转通知书,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维修资金划至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不是随便收取的,国家制定了相应缴纳比例。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标签:维修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