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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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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住房贷款政策规定,昆明商品住房按揭贷款认贷不认房,最长只能贷款30年,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商业按揭贷款,最低首付不低2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商业按揭贷款,主城区五区最低首付不低于45%,嵩明、晋宁、安宁等首付不低于30%;暂停第三套商品住宅按揭贷款。

昆明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贷款对象

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必须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异地住房公积金

在云南省内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

1、不高于备案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款或计税金额的规定比例,并按二者的低值计算;

2、不高于确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

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昆明市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3、不高于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还款能力计算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

单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双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1、缴存时间系数认定标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从开户时间开始计算,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含),缴存时间系数为 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 0.8;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倍数乘数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情况(即个贷率)进行调整,个贷率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公布的数据为准。

(1)、个贷率为85%(含)以下时,倍数为15倍;

(2)、个贷率为85% - 90%(含)时,倍数为14倍;

(3)、个贷率为90% - 95%(含)时,倍数为13倍;

(4)、个贷率超过95%时,倍数为10倍。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办理过提取业务的,经公积金中心认定,提取用途为购买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的,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

标签:首付 套房 昆明